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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永利集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修订)

作者:    信息来源:学工部    发布时间: 2024-12-09

402永利集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修订)

校学字〔20241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02永利集团学生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402永利集团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生,如在各项比赛报名时为402永利集团注册在籍在校学生,赛事结束时已毕业的获奖学生,也适应相应奖励条件。

第三条 凡402永利集团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专业实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 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鼓励,采用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予以表彰。


第二章奖励种类


 学校设立以下奖项

个人奖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4“春华秋实”奖学金

2.综合奖

1三好学生标兵

2三好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4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毕业生

6优秀共青团干部

7优秀共青团员

8优秀学生党员

9社会活动奖

3.单项奖

参加国家、省、市及学校组织的各项竞赛所设立的奖项

集体奖

1.先进班集体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文明和谐示范宿舍


第三章奖励条件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春华秋实”奖学金的评选按照《402永利集团“春华秋实”奖学金管理与评定办法》执行。

 社会活动奖评选条件:

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爱心帮援、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榜样作用并获得积极的社会影响,按就高原则奖励200元(校级)、300元(地市级)、500元(省部级)、1000元(国家级)。对事迹特别突出者,给予特殊奖励。

  “三好学生”及标兵的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生活俭朴。

2.学年平均成绩排名年级同专业20%,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年级同专业20%,无补考科目。

3.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好学生标兵

1.在校级三好学生中评选产生,特等奖学金获得者。

2.凡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优先推荐参评。

“三好学生”及标兵分别按10%、2‰的比例评选。

第十条 “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

1.本学年担任学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军事技能教导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等校级学生干部,各学院学生机构、班委干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且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含1年)

2.学年平均成绩排名年级同专业50%,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年级同专业50%无补考科目。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

4.体育成绩合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年级同专业15%

2.凡在本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期间,某项工作受到省级以上奖励或被校级以上媒体报道两次以上的,可优先推荐参评。

“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分别按10%、2‰的比例推荐参评。

第十一条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402cc永利官网,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及以上,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五)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有关重要奖励,其中:

1.获评“402永利集团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校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在校期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一次以上(含一次)。

3)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毕业生,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评选产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3)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毕业生,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3.获评“402永利集团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立项;

(2)创新创业实践有成效 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 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在校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中评选产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学院拟推荐的“402永利集团优秀毕业生”和“402永利集团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总人数控制在本学院本科毕业学生总数10%以内。拟推荐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总人数以《402永利集团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为准。

原则上,同一人不能同时参评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条件和办法以当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为准。

第十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班风正、学风好,人际关系和谐,班级凝聚力强。班集体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优良者占全班人数60%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居本学院同年级前列。

)班级制度建设健全,实施有力度。全班同学积极要求上进,干部培养和组织建设有成效,学生干部综合素质高。

有一个团结务实、奋发向上的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积极开展或参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一学年内至少组织过2次(含2次)以上有影响、有意义的班级活动。

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100%。

先进班集体按全学院班级总数的10%推荐参评。

第十 文明和谐示范宿舍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风浓厚,人均学业成绩居同年级同专业前列。

3.宿舍成员相互尊重,团结友爱,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4.宿舍干净整洁,室内设计有特色,有创意。

文明和谐示范宿舍按当年宿舍总数的5%推荐参评。


第四章奖励标准


第十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第十 “春华秋实”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2000元//学年。

第十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

特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3000元//学年

1000元//学年

500元//学年

300元//学年

第十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干部标兵、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第十 先进班集体、文明和谐示范宿舍的奖励标准为:

先进班集体

文明和谐示范宿舍

500元

300元

十九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奖励标准按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优秀学生党员的奖励标准按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单项奖奖励标准

对已获得专利的作品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类分别进行奖励,其奖金分别为2500元、1000元、500元。

凡代表402永利集团参加全国、省、市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和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按以下标准奖励:

竞赛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团体

个人

团体

个人

团体

个人

团体

个人

国家级

20000元

10000元

8000元

4000元

6000元

3000元

4000元

2000元

省级

10000元

2000元

4000元

1000元

2000元

800元

1000元

500元

凡代表402永利集团参加全国、省、市各级各类比赛个人奖按以下标准奖励:

竞赛级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全国大学生运动

5000元

4000元

3000元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800元

800元

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800元

700元

600元

500元

500元

湖南省大学生运动会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500元

400元

300元

200元

200元

湖南大学生单项锦标赛

800元

600元

400元






注:凡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名次的集体项目,如篮球、排球、足球、集体操等团体项目的奖励标准参照相应级别个人奖的5倍给予奖励;其他团体项目参照相应级别个人奖的3倍给予奖励;田径、游泳的接力项目参照相应级别个人奖的2倍给予奖励;破纪录者另外奖励第一名的奖金。

凡代表402永利集团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或单项世界杯、世界锦标赛获得单项比赛前八名的学生可授予“特殊贡献奖”,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凡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文艺类等获奖者,按以下标准奖励:

1.按名次取奖则按以下标准奖励:

竞赛等级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团体

个人

团体

个人

团体

个人

国家级

5000元

2000元

3000元

1500元

2000元

1000元

省级

1000元

600元

800元

400元

600元

300元

2.按等级取奖则按以下标准奖励:

竞赛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团体

个人

团体

个人

团体

个人

团体

个人

国家级

5000元

2000元

3000元

1500元

2000元

1000元

1000元

500元

省级

1000元

600元

800元

400元

600元

300元

400元

200元

省级及以上具体是指省级及以上政府或由政府委托的协会机构,若由一级协会举办的,奖励标准降一等级执行,非一级协会举办的不予奖励。


第五章评选时间及程序


第二十 评先评优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毕业生、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于当年四月底前评选完毕;其他各类评优工作一般在每年的十月份进行,特殊情况依实际情况而定。

第二十 各种奖项的评选,坚持个人或集体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首先由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校学生工作部。

第二十 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均由学院申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在全校(含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 重大奖励实行答辩质询制度。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 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设立具体奖项,奖项设置方案须报学生工作部审定。

第二十 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两种以上奖励的,奖金按最高额执行。

第二十 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在处分期内取消其参评资格。

第二十 凡无故拖欠学费者,本学年内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十九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402永利集团学生奖励办法》校学字〔2017〕11号同时废止,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402永利集团(中国区)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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