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专业委员会
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

402永利集团评选2023年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
实践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02永利集团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专业委员会和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以下均简称“专委会”)全体会员单位中评选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及名额
(一)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专委会会员单位。
2.评选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及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2)形成科学的辅导员选拔配备机制,努力构建辅导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健全辅导员培训体系,统一组织辅导员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以及其它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培训;
(4)建立有效的辅导员评比表彰机制,在学校组织的评选活动中,对一线辅导员给予倾斜、鼓励,支持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定向资助一批研究课题;
(5)积极支持专委会工作,按时缴纳专委会会费。
3.评选名额:共评选30个,由各高校自行申报,由专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担任辅导员工作两年及以上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2.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青年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立志成才;
(2)热爱学生工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近两年内曾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所带班级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熟练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善于思考,注重研究。本年度结合辅导员工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的研究论文;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得到大多数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5)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专委会工作,按时缴纳专委会会费。
3.评选名额:本科高校报送不超过2名,高职高专报送不超过1名,由专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专委会会员单位。
2.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为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环境;
(2)注重调查研究,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工作有特色、成效显著,理论研究成果丰富;
(3)充分发挥教育、管理、服务的育人功能,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方面取得明显成果;
(4)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考核体系。近年来,未发生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事件;
(5)积极支持专委会工作,按时缴纳专委会会费。
3.评选名额:共评选30个,由各高校自行申报,研由专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干部、辅导员、班主任。
2.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学生为本,把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善于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经验,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敢于创新,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本年度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的工作研究论文;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业务熟练,业绩突出,工作积极,具有主动性和前瞻性;
(4)具有良好工作作风,严谨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公平公正,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5)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专委会工作,按时缴纳专委会会费。
3.评选名额:本科高校报送2名,高职高专报送1名,由专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评选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审核,好中选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名额要求评选推荐,并进行排序,超出名额的高校不予受理。每所高校只能申报1项先进单位,每人只能申请1项先进个人。
3.申报先进单位的高校,需报送相应《申报表》和申报报告(可另附支撑材料,《申报表》和申报报告均一式两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推荐为先进个人的,需报送相应《推荐表》(一式两份)及论文发表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辅导员工作专业委员会评优申报汇总表》(附件5)和《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评优申报汇总表》(附件6)各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分别随其余申报材料一同报送至辅导员工作专委会、学生工作专委会。
4.材料报送方式:各高校于3月18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Word版)材料报送至辅导员工作专委会和学生工作专委会秘书处。
专委会秘书处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天马学生公寓学生事务大楼125办公室,邮编:410082,收件人:文珷,收件电话:15898572738。电子版发送至专委会邮箱hnufdyyjh@163.com,邮件主题为:“学校全称+2023年专委会评优”。
5.以上材料均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三、联系方式
专委会联系人:文珷、李释然,0731-88821412
附件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3: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4: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5:辅导员工作专业委员会评优申报汇总表
附件6: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评优申报汇总表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专业委员会
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附件1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申 报 表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
负责人 及职务 | 联系 电话 | 学生总人数 | ||||
专职辅导员数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学 校 党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 意见 |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专业委员会 年 月 日 | |||||
附件2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
推 荐 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现任职务、职称 | ||||||||
工作单位 | |||||||||
从事辅导员工作年限 |
| ||||||||
通讯地址 | 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院系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学 校 党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批 意见 | 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专业委员会 年 月 日 | ||||||||
附件3
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申 报 表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
负责人 及职务 | 联系 电话 | 学生总人数 | ||||
专职辅导员数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学 校 党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 意见 | 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 年 月 日 | |||||
附件4
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
推 荐 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现任职务、职称 | ||||||||
工作单位 | |||||||||
从事思政工作年限 |
| ||||||||
通讯地址 | 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院系(处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 校 党 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 意见 | 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 年 月 日 | ||||||||
附件5
辅导员工作专业委员会评优申报汇总表
学校全称(学校党委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 |||||
是否申报 | ¨是 ¨否 | ||||
2.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辅导员工作年限 | 本年度结合辅导员工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情况 |
示例 | 张三 | 学院专职辅导员 | 讲师 | 8 | 1.2022年9月1日于《XX刊物》发表论文《XXXX》。 |
附件6
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评优申报汇总表
学校全称(学校党委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1.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 |||||
是否申报 | ¨是 ¨否 | ||||
2.湖南省高校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从事学生工作年限 | 本年度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工作研究论文情况 |
示例 | 张三 | 学院专职辅导员 | 讲师 | 8 | 1.2022年9月1日于《XX刊物》发表论文《XXXX》。 |